咸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咸安区,隶属于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接阳新,南连崇阳,西邻赤壁,北靠江夏,东南与通山接壤,西北与嘉鱼毗邻。 区政府驻地浮山街道。截至2016年,咸安区国土面积1501平方公里,总人口69万人。区下设9个镇、1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2016年,咸安区经济发展加快,总量快速增长,全年生产总值216亿。2004年末,咸安区总人口547408人,辖3个街道、9个镇、1个乡,40个居委会、266个村委会。2005年末,咸安区辖3个街道、9个镇、1个乡,41个居委会、135个村委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咸安区常住总人口其中:512517人,温泉办事处120156人,浮山办事处47776人,永安办事处91500人,汀泗桥镇22368人,向阳湖镇20828人,官埠桥镇31657人,横沟桥镇33874人,贺胜桥镇14275人,双溪桥镇33276人,马桥镇24357人,桂花镇25746人,高桥镇15982人,大幕乡25606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2859人,咸宁经济开发区833人,咸安经济开发区1424人。